人参原产于中国,深受汉、满和朝鲜等各民族人们的喜爱,被认为是包治百病的万灵药;在中国医学史、政治史、民族史上均有其特殊的意义。
中国人对人参的利用和崇拜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,人参亦成了民族植物学研究的极好对象。
汉人好参 源远流长
先秦著述和前四史中未见有关人参的明确记载;人参的最早记载见于汉代纬书和本草。《神农本草经》:“人参味甘,主补五脏、安精神、定魂魄,止惊悸,除邪气,明目、开心、益智,久服轻身延年”。这是对人参药理作用的经典表述,一直影响到当代。
从《晋书》开始正史中不乏人参的记述。《晋书·石勒传》载石勒所居武乡北原山下草木皆有铁骑之象,家园中生人参,花叶甚茂,悉成人状。《梁书》将人参当作神草,《隋书》却将人参看成妖草。
到了唐代,人参和茶一样成了时尚饮品。据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记载,太原府、辽州、路州、泽州、幽州、平州、檀州、营州均将人参作土特产进贡。士大夫和文人们亦以人参作为礼品赠送友人,并留下了美妙的诗篇。
宋人继承了唐人的这一爱好,亦将人参当作表情达意的佳品。人参真假优劣无关紧要,要紧的是情真意切。
明代初期人参的地位亦不十分突出。《明史》中只一次提到人参。但明朝后期国人对人参崇拜达到了惊人的程度。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认为人参“治男女一切虚证、发热、自汗、眩晕、头痛、反胃、吐食、滑泻久痢、小便频数淋沥、劳倦内伤、中风、中暑、痿痹、吐血、嗽血、下血、血淋、血崩、胎前产后诸病”。人参被认为能包治百病直接导致了中原人参的灭绝,而国人对人参的需求仍在增涨。
人参与满族的兴起
人参、貂皮、乌拉草俗称东北三宝。明朝末年中原汉人对人参的需要量越来越大,诱发了东北女真人参采集业的产生。女真人采集人参并不是自己消费,而是通过马市、集市当作商品出售,或者作为方物向明朝进贡。据明档记载,仅万历十一年至十二年在广顺、镇北二关交易中,人参一项即达3619斤,计值白银三万余两。
清入关前采参业的特权主要掌握在八旗贵族手中;“原定八旗分山采参制,彼此不得越境”。只有个别情况例外,即对功勋卓著的重臣名将,作为奖赏,准予采参。清统一全国之初仍沿袭八旗分山采参制,不久采参的特权由清皇室独享。
来源:搜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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